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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读书笔记3000字,读《资本论》有感3000字

来源:www.u522.com时间:2022年02月11日

  读《资本论》有感3000字

  《资本论》,是马克思的著作,是以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为指导,通过深刻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规律,同时也使唯物史观得到了科学的验证和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资本论》运用唯物史观的观点和方法,将社会关系归结为生产关系,将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从而证明了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作为一种结合生产关系解释分配关系的学说,不仅对剥削问题作了科学分析,也为科学解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各阶层人民的实际作用和应得利益奠定了理论基础。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目前它面临着来自两个方面的挑战,一个是一些人试图借助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分配理论,否定剩余价值论的学术成就;另一个是一些人将剩余价值理论看成是不需要随社会经济条件变化而发展的自然科学理论,从而窒息了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路径。因此,针对上述挑战做出回应,深化对剩余价值理论的认识,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对于剩余价值论的本质解释,马克思在分析商品价值形成结构时,曾经提出过一个非常著名的公式:C+V+M。C是指生产资料包括设备、原料等的价值,V是以工资形式出现的劳动力的价值,M是以企业主利润形式出现的剩余价值。马克思认为,C作为投入资本,只是把所购买的设备、原料等的价值转移到新的商品中去,并没有增加新的价值量,只有工人付出的活劳动的价值V,才是创造出新价值M的唯一因素。马克思由此说明,企业主的剩余价值或利润,是由雇佣工人的劳动创造出来的,而这种创造过程并没有得到任何工资补偿。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剥削现象的描述实际上是实证和抽象两种方法并用的,虽然剩余价值理论未能确立,但并没有影响《资本论》成为工人的圣经,原因在于:

  第一,剥削现象是客观存在的,是工人切身体会到的。马克思把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形象地说成,一部分是为了弥补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劳动,另一部分是为资本家创造的剩余劳动,非常直观而且简单明了,很容易使工人接受。第二,马克思虽然不是凭借严密的逻辑力量证明了剥削现象的存在,但在《资本论》中列举了大量骇人听闻的事例,描述了资本家对工人进行残酷剥削的事实,这种实证方法的巨大力量弥补了他的抽象思维方法的缺陷,甚至使许多虔诚地信奉他的理论的人,对剩余价值理论的科学性,从来没有产生过丝毫的怀疑。也就是说,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虽然失败了,但他用实证的方法对剥削现象的描述却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最终还是实现了写作《资本论》的根本目的。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家总能获得剩余价值或利润,资本家永远是资本家,而工人只能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只能绝对贫困下去,工人永远是雇佣工人,两者之间不存在转化的条件,他没有为劳资关系互相转化提供理论依据,不能解释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逐步缓和以及工人阶级相对贫困化的现象。按照琼?罗宾逊的理论,财产的私人垄断导致剥削的产生,垄断条件如果发生改变,既可能使有的资本家因为破产而沦为雇佣工人,也可能使有的工人因为劳动成果的积累而发展成为资本家,她的理论既可以解释劳资关系的对立,又可以解释劳资关系的转化。在我国现实生活中,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劳动者同时也可能是股票持有人,许多人已经具有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双重身份。

  琼?罗宾逊从垄断或不平等竞争的社会关系中解释剥削现象,其理论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不仅能够说明以资本为手段的剥削,还能说明以其它垄断条件为手段的剥削,尤其是可以解释贪官污吏凭借手中的权力来攫取社会财富的权力剥削行为。剥削是以一定社会的价值判断为基础确立起来的经济范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剥削现象的产生虽然以不等价交换为前提,但不等价交换现象不都是剥削现象。这是因为,在决定市场价格的垄断和竞争的诸多因素中,包括自然垄断因素、历史形成的垄断因素、人为的垄断因素、社会制度造成的垄断因素、商品交换过程中偶然出现的垄断因素、供求关系变化引起的垄断因素,等等。

  市场主体利用这些垄断条件参与竞争就会出现不等价交换,显然不能把这些不等价交换现象都当成剥削现象。由于经济行为都包含着对垄断条件的利用,因而从利用垄断条件进行竞争这一点上,不能区分剥削与非剥削两种不同的经济行为。社会主义承认市场经济中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就必然承认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的不等价交换的合理性,亦即承认市场主体利用价格通过正当的垄断和竞争获得一定利润的合理性,并在法律制度上予以保护。利润作为商品的成本与收益之间关系的表现,同时也体现着市场主体之间的收益分配关系,是市场经济的特有现象,不是资本主义的特有现象。

  如果消灭了利润,市场经济就不存在了。无须否认,肯定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不等价交换的合理性,就包含着承认劳动市场在一定程度上的不等价交换的合理性,从劳动市场本身就存在着买方垄断因素的事实来看,这就等于承认一定程度的剥削现象存在的合理性,因而历史地、发展地看,社会主义是限制和逐步缩小剥削范围直至最终消灭剥削现象的长期发展过程。按照现行的法律规范来衡量,社会所允许的劳动市场以及其他市场的不等价交换现象,在性质上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也就不属于剥削现象,只有超出法律限定范围和程度的不正当经济行为,才属于不合理的经济行为。由于剥削是包含着道德标准的经济范畴,只有根据不同的社会状况或历史阶段才能作出准确的解释,因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不能把利润完全看成是剥削的结果,而要根据时代的变化,赋予不同时代的剥削概念以不同的涵义。

  传统意义上的剥削是指买卖劳动的不等价交换关系,只要是以劳动市场的买方垄断为基础的不等价交换,就是对卖方劳动成果的剥削或侵占,只要劳动作为商品来被动地出卖,本身就意味着剥削。从这个意义上说,解决劳动不该成为商品的问题,彻底消灭剥削现象,是社会主义社会长期的历史任务。剥削作为对我国现实的一种经济现象的理论描述,是以承认劳动买卖关系存在着不等价交换为前提的,是指买卖劳动超过一定限度的不等价交换关系,劳动的买方垄断不直接构成剥削,只有利用垄断条件超过了规定的界限才构成剥削,这是现阶段判断剥削行为的客观标准。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消灭一切剥削现象,包括利用劳动市场的垄断条件进行剥削的现象,使劳动不再具有商品的属性,劳动者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成为名副其实的社会主体。社会主义现阶段的目标,是把传统意义上的剥削现象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认劳动市场一定程度的垄断具有合理性,把超过规定界限的劳动市场的垄断视为剥削现象,并依法予以取缔。这就决定了我们所说的消灭剥削现象,不是空想社会主义的乌托邦,而是把理想与现实辩证统一起来的实际运动和发展过程。,在这一点上,我们不仅把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先进的社会制度去实行,将其看作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而且更重要的是,把社会主义当作一个从初级阶段逐步发展到高级阶段的渐进的历史发展过程,不可能短期内就能达到理想的目标,最终消灭剥削现象必然要经过相当漫长的历史阶段和艰难困苦的奋斗历程。我国经济学界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五十年间的五次讨论,留给人们的思考和关注是深刻隽永而又经久不息的。

  总的来说,尽管每次争论的主题不完全相同,但争论发展的方向是一致的,即在遵从科学指导思想的基础上,跟随时代的变化,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取得的成就来看,劳动外延的扩大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可。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科技人员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企业主的劳动是否也有创造价值的一面,这些问题从马克思的有关社会劳动和管理劳动的二重性的论述中都可以找到支持的证据。而且从逻辑的推演和历史演进的角度,这些劳动成为价值的源泉并不真正构成问题。几十年来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争论取得的重大进展。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指明了方向,积累了大量丰富的理论财富,为创新劳动价值论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读《资本论》有感3000字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

  劳动价值论是指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批判地吸收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价值论的合理内容,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可高度概括如下:一是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是不同商品进行交换的比例的基础,它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二是创造价值的唯一要素是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其他任何生产要素都不是价值的源泉,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抽象劳动,即无差别的人类脑力体力的耗费,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但它不是价值的源泉;三是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活劳动,即正在进行的生产过程中耗费的抽象劳动,物化劳动作为过去劳动的凝结物,在新的商品生产过程中只能转移自身的价值,而不能创造价值,商品价值中不包含任何一个自然物质的原子。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彻底的一元价值论。

  二、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必要性

  (一)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客观历史条件与现时代存在巨大的差别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任何科学原理都是对特定条件下的特定问题的分析。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产生于130多年前工业化初期的蒸汽机时代,而当时的生产方式、劳动形态、商品形式和财富构成等都与当今有着巨大的差别。因此,分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能脱离对那个特定时代特点的分析,概括地讲,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客观历史条件主要如下。

  第一,劳动形态主要表现为体力劳动。工业化初期,社会生产主要集中在物质生产领域,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比例相对较小,劳动形态主要表现为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生产中的体力劳动。因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以物质生产领域的体力劳动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虽然马克思也涉及到对非物质生产领域(服务贸易行业)的分析,但由于当时这些部门在整个社会生产中所占的比例很小,影响力微乎其微,所以当马克思在谈到服务贸易时说:资本主义生产在这个领域中的所有这些表现,同整个生产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可以完全置之不理。

  第二,劳动过程的知识含量不高。工业化初期知识、科学、技术不够发达,劳动过程的脑力支出、知识含量不高,简单的、以体力支出为主的、按时间计算的劳动是主要的劳动形式。因此,马克思还不可能对科技创新劳动在创造价值中的独特作用加以系统论述。

  第三,指挥、管理劳动还不能作为独立的劳动形态。工业化初期,随着产业革命和生产力发展,一边是资产者财富的积累,另一边是无产者贫困的加深,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创立之初,面对的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尖锐斗争,劳动价值论创立的使命就是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不合理性和被新社会制度取代的必然性。在当时,指挥、管理主要还是资本家的职能,而资本家行使指挥、管理的职能与剥削目的是结合在一起的,而绝大部分劳动者是被指挥、被管理、被剥削的。因此,马克思就不可能把指挥、管理劳动作为创造价值的独立劳动形态来研究。

  (二)当代劳动特征的变化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挑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新情况、新问题涌现出来,社会劳动出现了许多新特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了新的实践土壤。但是,按照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服务性劳动、科学研究劳动、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经营管理劳动,由于都不直接创造物质产品,都不创造价值。这一原创含义,与现实经济活动存在着巨大的矛盾,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遇到了一系列挑战。

  第一,服务性劳动。第三产业又被称为服务业,在第三产业从事的劳动可称为服务性劳动。第三产业问题,是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时为了研究的方便而抽象掉的经济现象。第三产业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迅速发展,则是马克思未曾预料到的经济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的发展程度已成为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据统计,在西方发达国家和亚洲的一些新兴国家,第三产业产值所占的比重已达60%~70%。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产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目前已占到GDP的1/3以上,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大大提高,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比重日益增大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向理论界提出了一系列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服务性劳动是否是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是否都创造价值?

  第二,科学研究劳动。当代世界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特别是在进人知识经济、新经济时代更是如此。科研人才的多少和水平的高低、科技创新能力的大小、科技对生产的装备应用程度和在经济生活的普及程度,早已成为决定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大小的重要因素。科学研究工作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生产经营中通过提高已有产品的生产效率或发明出新的产品,可以创造出巨大的社会财富,使全社会的商品价值总量大大增加。如果坚持认为所有科学研究方面的劳动都不创造价值,就会严重压抑和打击这些人员的积极性。

  第三,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与当时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相适应,马克思重在研究和论述物质生产劳动。马克思也提过精神生产力这一概念,但没有进一步研究和论述。现代经济条件下,人们物质生活的消费得到了较大的满足,消费结构从温饱型向发展型和享受型转变,人们越来越注重精神文化生活上的满足和享受,精神产品的生产部门得到很大发展,也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生产任务,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精神劳动是一种艰辛的、探索性的复杂劳动,它创造了精神产品,而这种精神产品极大地满足了人们对精神文化的僻求。对于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应当把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作为重要的课题来研究和探讨。

  第四,经管管理劳动。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范围扩大,产品日益精细、丰富,就越来越需要科学的组织与管理,经营管理劳动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特别是在现代高科技时代,对管理的要求更高.,现代经济社会的管理者,必须具备专门化的知识储备。同普通工人的简单劳动相比,管理活动是管理人员从事的复杂劳动,管理劳动不是一般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而是高级的脑力劳动。因此管理劳动不仅创造价值,而且随着社会进步,其创造的价值会远远高于普通劳动者的劳动。

  三、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现实可行性

  (一)劳动价值论中的经济范畴会随着现实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马克思同历史上的经济学家,特别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方法论上的重要分水岭在于:马克思认为,经济范畴是经济现实关系的科学抽象,而随着经济的现实关系的变化,经济范畴也应当相应发生变化。马克思指出,从方法论的角度看,经济生活、社会经济结构、生产方式都不是结晶体,而是一个变化的机体。因而,人们认识社会生产方式和经济变化规律的范畴,也不是永恒的,而是处在不断变化发展和否定的过程中。有些经济范畴的内涵,会随着经济现实的变化不断更新其内容和性质,有些经济范畴只说明一定历史阶段的经济现象,随着历史的发展,实质上它已不再适用,这时它只会作为人们认识经济现象的历史痕迹保留下来,而一些新的经济范畴会代替旧的经济范畴。

  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是立足于商品经济社会的,劳动价值论是对商品经济现实关系的一种理论反映。没有商品经济社会的存在,就不可能有劳动价值论。我们应该看到,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是长期的、有阶段性的,这一发展过程必然决定着劳动价值论要随着历史发展不断地向前推进。所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是僵化的教条,而是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的科学体系,创新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对商品经济现实关系的一种确切反映,是科学体系发展的必然途径。

  (二)马克思为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和创新留下了广阔的理论空间

  马克思有关生产劳动的论述对我们有很重要的启示,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留下了广阔的理论空间。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他接着说,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马克思指出,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马克思又同时指出,但是,另一方面,生产劳动的概念缩小了。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商品的生产,他实质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上面论述表明: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范畴的内涵也是随其研究问题的发展而不断扩大的,生产劳动这一概念的含义不是固定不变的。在社会化大生产总体劳动中,生产劳动的范围不只是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还包括不一定要自己动手的科研、管理工作等。

  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这种区分本身,即同劳动独有的特殊性毫无关系,也同劳动的这种特殊性借以体现的特殊使用价值毫无关系。马克思在考察服务劳动时,曾明确指出,服务是以劳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在今天社会主义条件下,随着第三产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含义也应当有所发展和变化,必须探讨和重新认识服务性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

  (三)我国学术界的五次争论为劳动价位论的发展和创新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建国以来的五十多年,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大范围讨论有五次,包括涉及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规律和生产劳动等劳动价值论基本内容的前三次讨论,以及20世纪90年代初期关于价值创造源泉问题、世纪之交由深化劳动和劳动价值论认识再掀热潮的后两次讨论。

  我国经济学界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五十年间的五次讨论,留给人们的思考和关注是深刻隽永而又经久不息的。总的来说,尽管每次争论的主题不完全相同,但争论发展的方向是一致的,即在遵从科学指导思想的基础上,跟随时代的变化,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取得的成就来看,劳动外延的扩大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可。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科技人员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企业主的劳动是否也有创造价值的一面,这些问题从马克思的有关社会劳动和管理劳动的二重性的论述中都可以找到支持的证据。而且从逻辑的推演和历史演进的角度,这些劳动成为价值的源泉并不真正构成问题。几十年来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争论取得的重大进展。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指明了方向,积累了大量丰富的理论财富,为创新劳动价值论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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